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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 發佈日期:2011-07-14
  • 照片說明文字徵件簡章
    一、活動主旨:
    為鼓勵身心障礙者從事藝文創作,抒發內心情感,啟發對生命的熱愛,並藉以發現並鼓勵具身心障礙的藝文新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自民國87年起,舉辦九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自民國100年起,由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賡續辦理第十屆文薈獎活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承辦單位: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五、參賽資格: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華民國國民;為鼓勵更多新人參與,曾獲第九屆文薈獎各組首獎者,本屆不得報名參加。
    六、徵件組別:採主題式徵文並分4組如下:
    1.大專社會組(短篇小說):
    圍繞在生命中人、事、物的動人故事;以3000字為原則。
    2.高中(職)組(短篇小說):
    圍繞在生命中人、事、物的動人故事;以3000字為原則。
    3.國中組(散文):分享一本好書的讀後心得;以1500字為原則。
    4.國小組(散文):分享一本好書的讀後心得;以1500字為原則。
    七、獎勵辦法:
    各組錄取名額與獎金如下:
    1.大專社會組(短篇小說):
    第一名/1名:10萬元
    第二名/1名:8萬元
    第三名/1名:6萬元
    佳作/5名:各2萬元
    2.高中(職)組(短篇小說):
    第一名/1名:7萬元
    第二名/1名:5萬元
    第三名/1名:4萬元
    佳作/5名:各2萬元
    3.國中組(散文):
    第一名/1名:5萬5千元
    第二名/1名:4萬5千元
    第三名/1名:3萬元
    優選/3名:各2萬元
    佳作/5名:各1萬元
    4.國小組(散文):
    第一名/1名:3萬元
    第二名/1名:2萬5千元
    第三名/1名:2萬元
    優選/3名:各1萬5千元
    佳作/5名:各1萬元
    說明:
    1.各組前三名之得獎者除榮獲獎金外,並獲得獎座乙座。
    2.各組入選優選及佳作之得獎者除榮獲獎金外,並頒贈獎狀乙張。
    3.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依所得稅法代扣10%稅金。
    八、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100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選方式:
    1.參賽稿件寄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2.稿件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或調整徵集入選名額。
    3.各組之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掛號郵寄。作品一式4份,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份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同意書正本1份(請簽名並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註明「參加第十屆文薈獎」及徵選「組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第十屆文薈獎徵件小組收」。
    十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或活動網站(http://www.enableprize.tw)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或附回郵信封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 第十屆文薈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十二、注意事項:
    1.參賽稿件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過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2.參賽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3.視障創作者可使用點字、錄音或電腦光碟檔案方式投稿。
    4.參賽稿件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5.各組得獎名單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擇日公布於活動網站或相關媒體,徵件小組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
    6.所有得獎者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7.參賽稿件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且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參賽稿件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參賽稿件曾獲獎或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已投稿者。
    8.作品著作權:作者需同意將著作授權予主辦單位利用,於投稿時一併填具「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寄回;「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內容不得變更。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冊。
    十三、凡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件簡章,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並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十四、洽詢專線:
    電話:(02)2351-0117文薈獎 徵件小組
    電子信箱:enableprize@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www.enableprize.tw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第十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報名表
    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______
    參賽組別
    □大專社會組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擇一組別勾選)
    作品名稱
    字數
    姓名
    筆名
    性別
    □ 男 □ 女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障礙類別
    障礙等級
    學校/公司名稱
    科系(年級)/職稱
    聯絡電話
    (宅) (公)
    手機
    通訊地址
    ( )
    (訊息通知及寄送得獎專輯用)
    E-Mail
    聯絡人
    關係
    手機
    簡歷
    (300字以內)
    ※檢送資料
    1.請填妥報名表1份、作品一式4份(報名表請勿與文稿一同裝訂)
    2.請貼妥身份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請附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1份,並請簽名及蓋章。
    證件黏貼處(請浮貼)
    1.身分證影本或學生證影本
    身份證/學生證
    正面影本
    身份證/學生證
    反面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
    正面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
    反面影本
    附註:
    1. 參
    賽者請附上身分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收
    件地址:第十屆文薈獎徵件小組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電話:(02)2351-0117 傳真:(02)2351-2985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 (請填本名)特此聲明同意下列之情形:
    一、
    本人遵守「第十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簡章規定,保證參賽稿件確係本人之原創性著作且未曾公開發表,參賽稿件如有抄襲、翻譯他人作品、冒名頂替參加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所產生之法律責任概由本人自行負責,或就爭訟之解決提供必要之協助,並賠償貴館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貴館得取消本人之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獎座。
    二、
    本人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貴館擁有不限時間、次數、形式及地域之利用權限,貴館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本人保證不對貴館行使著作人格權,且貴館不需再支付任何費用。
    此 致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立同意書人姓名:
    法定代理人(未滿20歲參賽者):
    身分證字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作品名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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